中国人民银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11号建议的答复
用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获取和整合供应链上下游的生产经营以及工商、税务等相关信息数据,有效转化为信用评价基础,增强对融资企业的信用判断能力。部分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挥区块链技术在促进数据透明共享、降低管理成本、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金融创新与技术应用。一些机构已与大型央企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对接,为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推动盘活资产、降低财务成本。 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物流金融产业链服务生态问题 人民银行加快推进贸 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为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会同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提升物流业服务能力,建立物流产业链金融服务生态。 (一)大力建设推广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2018年9月,人民银行推动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以下简称“贸金平台”)建成上线,支持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再贴现快速通道、国际贸易账款监管等多项业务,充分发挥贸金平台在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方面的优势,打造境内外贸易撮合、签约、履 约、物流、结算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通道,为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各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21年4月末,贸金平台参与推广应用的银行达50家、实现业务上链5万余笔、累计业务量超过2259亿元人民币。 (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多种金融科技手段,通过创新抵质押方式、创新开发信用类贷款产品和无还本续贷产品等措施,满足物流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如建设银行“小微快贷”、工商银行“经营快贷”、招商银行“纳税贷”等产品以线上授信方式 为物流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极大提高放贷效率。二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向上下游辐射的物流业客户金融服务生态圈。2020年3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8号),提出要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 三、关于创新金融对物流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方式问题 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是当前产业政策和金融政 策鼓励支持的重点方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支持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制造企业或平台企业深度合作。 (一)推动金融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8月,发展改革委联合银保监会等13部门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0〕1315号),提出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开发服务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金融产品和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王天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建议收悉,经商银保监会、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数字化赋能物流企业发展新模式问题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物流业数字化需求为导向,实现对物流企业的大数据增信,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框架下不断强化物流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一)强化征信服务作用,指导征信机构整合全方位数据支持企业融资。人民银行不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入库提供平台支撑。大力发展企业征信市场,指导企业征信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挖掘分析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工商税务、进出口、水电、生产经营、物流等非信贷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画像、信用评分等服务和产品,全面刻画客户企业真实信用状况,为化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对优质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有力的征信支持。人民银行对7家市场化征信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成效监测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7家机构累计帮助包含物流企业在内的245.06万户小微企业获得融资1.5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6315.57亿元,占比42.18%。
(二)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科技赋能,增强企业信用评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商以及政府部门加强合作,依法合规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获取和整合供应链上下游的生产经营以及工商、税务等相关信息数据,有效转化为信用评价基础,增强对融资企业的信用判断能力。部分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挥区块链技术在促进数据透明共享、降低管理成本、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金融创新与技术应用。一些机构已与大型央企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对接,为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推动盘活资产、降低财务成本。
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物流金融产业链服务生态问题
人民银行加快推进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为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会同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提升物流业服务能力,建立物流产业链金融服务生态。
(一)大力建设推广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2018年9月,人民银行推动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以下简称“贸金平台”)建成上线,支持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再贴现快速通道、国际贸易账款监管等多项业务,充分发挥贸金平台在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方面的优势,打造境内外贸易撮合、签约、履约、物流、结算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通道,为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各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21年4月末,贸金平台参与推广应用的银行达50家、实现业务上链5万余笔、累计业务量超过2259亿元人民币。
(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多种金融科技手段,通过创新抵质押方式、创新开发信用类贷款产品和无还本续贷产品等措施,满足物流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如建设银行“小微快贷”、工商银行“经营快贷”、招商银行“纳税贷”等产品以线上授信方式为物流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极大提高放贷效率。二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向上下游辐射的物流业客户金融服务生态圈。2020年3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8号),提出要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
三、关于创新金融对物流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方式问题
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是当前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鼓励支持的重点方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支持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制造企业或平台企业深度合作。
(一)推动金融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8月,发展改革委联合银保监会等13部门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0〕1315号),提出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开发服务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供应链核心制造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为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在内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妥善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拓宽融资支持渠道。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探索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或平台企业深度合作,为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拓宽物流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支持证券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鼓励符合板块定位、具备发行上市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融资。二是鼓励证券公司在管理清晰、分工合理、控制有效的基础上,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子公司对物流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截至2021年3月末,全行业存续私募股权产品投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股权规模241亿元。三是通过仓单服务等期现业务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服务,2020年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累计开展仓单服务规模353.8亿元,其中仓单质押融资2.3亿元。四是设立仓储物流企业,解决现货贸易中的货权风险,促进物流、现货交割顺畅。2020年9月,证监会指导期货业协会发布《关于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已通过9个仓库服务客户53个,提供的仓储货物规模约80万吨。五是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良性发展,创新推出基于优质核心企业信用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ABS)模式。2020年度,供应链金融ABS累计发行3045亿元,目前已覆盖多个领域,并向物流、科技类企业扩展。
四、关于支持中小银行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问题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大力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银行结合实际灵活提供各类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以供应链金融业务带动物流业发展,为物流业创新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一)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2019年7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2019〕155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在线审批和放款,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2020年9月,人民银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明确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发展方向和政策框架,提出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与发展的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推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等供应链金融参与方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产业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系统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提高金融服务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推动落地供应链金融配套政策措施。一是指导上海票交所上线供应链票据平台并开展试点,支持供应链票据签发和融资,自试运行以来累计有106家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17.2亿元。二是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建设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权作用,2020年,促成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2.1万亿元,为盘活企业应收账款资源作出重要贡献。三是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
(三)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意见》明确供应链金融线上化和数字化的发展方向,在供应链交易信息清晰可视、现金流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银行可通过试点方式开展线上“三查”、远程签约等业务。人民银行正在与银保监会沟通,推动供应链授信线上“三查”、异地授信、线上审批和放款等供应链金融差异化政策落地,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目前,部分中小银行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建立供应链金融利益补偿机制、发展在线融资产品等方式,优化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流程,降低异地操作成本,有效提升了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考虑金融安全形势、金融科技发展、客户实际需求等因素,当前银行为客户线上开立账户的全面推广条件尚不够成熟。尤其是考虑到目前生物识别技术和方式仍处于研究和应用的初级阶段,用于线上开户的法律地位尚待明确,开展远程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可靠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中小银行为企业远程开户仍需进一步研究,需要统筹平衡好银行账户开立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间的关系。
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将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物流产业链金融服务生态,推动金融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满足物流企业融资需求。一是强化宏观政策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业特点,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创新符合物流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二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为物流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和推广对接,提升动产和权利统一登记系统数字化和要素标准化建设,推动供应链金融差异化授信政策落地。三是大力推动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四是不断健全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多种创新融资模式支持物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新发展格局的作用。五是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完善信用评级行业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访问人民银行门户网站(www.pbc.gov.cn),了解人民银行最新工作动态及金融领域的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12月7日
福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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