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元級別罰單頻現 倒逼銀行“數字安全底座”建設
百萬元級別罰單頻現 倒逼銀行“數字安全底座”建設 來源:北青網 | 2026年06月30日 16:19 北青網 | 2026年06月30日 16:19 原標題:百萬元級別罰單頻現 倒逼銀行“數字安全底座”建設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公佈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蘭州安寧神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及違反金融科技管理相關規定,被監管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證券日報》記者關注到,伴隨金融業數字化、智慧化發展,今年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突出。信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管理、第三方合作風險管控等成為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集中暴露區。 大額罰單頻現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中國人民銀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今年以來,多家銀行因金融科技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而受罰,銀行類型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及農村金融機構等,且普遍呈現出機構與相關責任人一併受罰的“雙罰制”。其中不乏處罰金額為百萬元級別的罰單。 例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6月份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3家國有大行均因信息系統管理等問題合計被處以255萬元罰款,涉及重要信息系統投産變更風險管控不到位、未按規定報告重要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重要信息系統應急管理不足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金融監管分局2月份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事涉EAST數據報送不準確、第三方 合作數據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625萬元罰款。該行一名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3名責任人被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2月份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數據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被罰款100萬元;與此同時,該行公司零售金融部、運行維護中心的兩名相關負責人李某青、王某志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雙雙被罰款14萬元。 “大額罰單彰顯監管‘零容忍’與‘強震懾’的鮮明導向。”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這釋放出明確信號:金融創新不能突破合規底線,數字金融必須建立在安全可控的基礎之上。監管正通過提高違法成本,倒逼金融機構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風控,確保金融體系在數字化轉型中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切實守住金融安全的底線。 監管趨於細化 伴隨着大數據、大模型等新興技術加速滲透金融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數字金融建設進程呈現加速推進之勢。但與此同時,金融科技與數據安全的合規管理短板也隨之顯現。這要求銀行業進一步完善與新興技術落地應用相匹配的數據治理、AI技術風控、數字基礎設施自主可控等能力。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部分銀行在數字金融建設中暴露出“重業務輕合規、重建設輕運營、重外包輕管理”的短板。部分銀行過於追求前端應用的上線速度,卻忽視底層架構的安全性、數據治理的規範性以及內控流程
來源:北青網 | 2026年06月30日 16:19
北青網 | 2026年06月30日 16:19
原標題:百萬元級別罰單頻現 倒逼銀行“數字安全底座”建設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公佈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蘭州安寧神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及違反金融科技管理相關規定,被監管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證券日報》記者關注到,伴隨金融業數字化、智慧化發展,今年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突出。信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管理、第三方合作風險管控等成為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集中暴露區。
大額罰單頻現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中國人民銀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今年以來,多家銀行因金融科技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而受罰,銀行類型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及農村金融機構等,且普遍呈現出機構與相關責任人一併受罰的“雙罰制”。其中不乏處罰金額為百萬元級別的罰單。
例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6月份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3家國有大行均因信息系統管理等問題合計被處以255萬元罰款,涉及重要信息系統投産變更風險管控不到位、未按規定報告重要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重要信息系統應急管理不足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金融監管分局2月份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事涉EAST數據報送不準確、第三方合作數據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625萬元罰款。該行一名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3名責任人被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2月份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數據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被罰款100萬元;與此同時,該行公司零售金融部、運行維護中心的兩名相關負責人李某青、王某志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雙雙被罰款14萬元。
“大額罰單彰顯監管‘零容忍’與‘強震懾’的鮮明導向。”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這釋放出明確信號:金融創新不能突破合規底線,數字金融必須建立在安全可控的基礎之上。監管正通過提高違法成本,倒逼金融機構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風控,確保金融體系在數字化轉型中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切實守住金融安全的底線。
監管趨於細化
伴隨着大數據、大模型等新興技術加速滲透金融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數字金融建設進程呈現加速推進之勢。但與此同時,金融科技與數據安全的合規管理短板也隨之顯現。這要求銀行業進一步完善與新興技術落地應用相匹配的數據治理、AI技術風控、數字基礎設施自主可控等能力。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部分銀行在數字金融建設中暴露出“重業務輕合規、重建設輕運營、重外包輕管理”的短板。部分銀行過於追求前端應用的上線速度,卻忽視底層架構的安全性、數據治理的規範性以及內控流程的嚴密性,造成風險敞口擴大。“尤其是部分中小銀行,受制於人才匱乏、技術應用自主可控能力較弱,難以建立起與業務發展相匹配的科技治理體系。”薛洪言説。
針對金融業數字化、智慧化建設的規範運行,監管要求正趨於細化。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銀行業保險業人工智慧安全開發應用的指導意見》,專門聚焦銀行業保險業的人工智慧安全開發應用。為有序推進人工智慧科技創新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引導金融領域人工智慧應用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發展提供政策指引。
監管趨嚴持續推動金融業的數字金融合規管理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治理。受訪專家認為,銀行需將數據安全責任從技術部門上升為全行戰略,讓合規意識穿透每一級組織、每一個環節。不同梯隊銀行需差異化補短板。
田利輝認為,國有大行應發揮頭雁效應,重點攻關AI、區塊鏈等技術自主可控,提升系統穩定性;股份制銀行需聚焦“業技融合”,利用科技賦能差異化場景金融,避免同質化競爭;中小銀行應立足“小而美”,強化基礎數據治理與外包風險管控,借力監管科技與行業聯盟,補齊自身科技投入不足的短板,築牢區域金融安全網。
(證券日報 作者:熊 悅)
編輯:司曉穎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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