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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哥:和上海一起,学习稳定币 加密货币,银行支付,第三方支付,稳定币支付
交易:黄金稳定币(如PAXG)支持小数点后六位分割(约0.02元),使普通投资者可低门槛参与黄金投资,而传统黄金ETF门槛通常为1元起投。 二、数字人民币和稳定币有何区别? 提到稳定币,有不少人会想到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的数字人民币。不过,两者之间存在诸多不同。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字形式的央行货币凭证和相关支付体系,由合格的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具有账户和价值模式,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与传统银行账户体系融合互通,支持可控匿名,具有法偿性。 相比之下,两者在发行主体、信用背书、监管合规,以及在支付方面都存在不少差异。 申万宏源研报指出,发行主体层面,中国禁止了私人部门发行数字货币和代币产品,由央行来推动数字人民币的发展,而稳定币的发行主体是获得牌照或者经过注册的私人部门;信用背书层面,目前主流的稳定币USDT和USDC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刚兑的属性下币值由背书资产的价值或者回报决定,而数字人民币的背后是没有明确的储备资产的,其信用由国家来背书,并由法律层面上获得了和人民币同样的地位。 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上,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本质上替换的是货币中的M0层级。稳定币同样不计利息,但是如果背书资产出现大幅波动,也会影响稳定币的稳定性。 数字人民币在本质上并没有跳脱出银行系统,更多是利用科技金融手段,对数字人民币的支付进行升级。从支付的角度看,数字人民币相比稳定币的优势在于小额匿名、大额追踪的安全性以及法偿的安全地位。 华泰证券研报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和稳定币都基于区块链技术,央行数字货币的信用来自国家,稳定币来自足额储备。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需要关注应用场景、底层技术的稳健度、推广力度和隐私保护。 6月22日,“跨境支付通”业务正式上线,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跨境汇款可实现实时到账。因而也有观点称,离岸人民币稳定币不远了。华泰证券在研报中也指出,中国香港立法不排除人民币稳定币,离岸人民币稳定币或成为可能并助力人民币国际化。离岸人民币的规模稳中有升,2025年一季度末主要离岸市场的人民币存款约1.7万亿元,近期落地的跨境支付便利或增加离岸人民币规模。 三、全球稳定币监管框架加速成型 今年6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其英文单词首字母缩写为GENIUS,因此又被称《天才法案》),其为“锚定”美元的稳定币制定了监管框架。该法案明确要求稳定币发行机构需具备银行或支付牌照、实现美元或同等流动资产1:1全额储备、月度储备披露等。 而在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香港特区政府表示,《稳定币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监管涉及稳定币的活动,并于香港就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设立发牌制度。《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无论是《天
聚合支付(一种综合支付的解决方案)###金融术语
金融术语###聚合支付(Integration Payment)又称“第四方支付”“融合支付”“一码支付”,是一种综合支付的解决方案。是支付通道的整合,通过应用程序(APP)、网站等渠道聚合多家合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他服务商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等支付工具,为B端中小商户提供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聚合支付首先在美国诞生,美国聚合支付的代表是Braintree,它可以在移动支付应用中执行一键结账。欧洲聚合支付主要服务B端公司客户。例如,仅针对大客户的GlobalCollect。中国的聚合支付诞生于2013年-2014年,开始主要分为针对线上场景的支付SDK,以及针对线下场景的聚合扫码台卡、智能POS。聚合支付虽诞生于其他国家,但在中国有着更加充分的环境孕育其发展壮大,仅几年内便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中国以云收单、BeCloud等为代表的聚合支付企业已有上百家。2021年1月6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协调金融机构推出“聚合支付”服务——“聚易用SimplePay”,首阶段是落实“反扫聚合”,商户可使用一部终端机受理所有本地二维码支付工具,市民则可自由选择任何一种本地二维码支付工具进行消费。聚合支付在业务开展方面,充分发挥了“聚合”的优势,能够聚集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市场上最主流的移动支付方式。一个支付器具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改变了原有商户必须使用多个收款码进行结算的局面,在有效提升商户使用体验的同时也缩小了商户的运营成本。但聚合支付也存在着风险,如经营风险、业务违规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
中国认可的稳定币有哪些?解析央行 DCEP 与稳定币的关联
中国认可的稳定币有哪些?解析央行 DCEP 与稳定币的关联 2025-06-19 17:42 作者:绿软小编 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领域,稳定币作为连接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的桥梁,一直备受关注。那么,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中,认可的稳定币有哪些呢?这是许多投资者和爱好者关心的问题。 稳定币的定义与作用 稳定币是一种特殊的加密货币,其价值与某种法定货币或其他资产挂钩,旨在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与比特币等价格波动较大的加密货币不同,稳定币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交易媒介、价值存储和记账单位。在加密货币市场中,稳定币常用于投资者在市场波动时转移资金,避免资产大幅贬值。同时,稳定币也为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提供了便利。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 DCEP:唯一认可的法定稳定币 在中国,目前唯一被官方认可的稳定币相关项目是央行数字货币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EP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它与传统纸币一样,由央行背书,具有法偿性。 DCEP 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截至 2025 年 6 月,DCEP 的试点城市已从最初的深圳、雄安、成都、苏州等扩展到更多地区,包括上海、广州、杭州等大型城市。试点场景也不断丰富,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多个方面,如购物消费、公共交通、政务服务等。虽然 DCEP 尚未完全普及,但它的推广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DCEP 作为法定数字货币,与其他稳定币有本质区别。它是由国家央行发行的,代表国家信用,而不是由私人机构或去中心化组织发行。这使得 DCEP 在信用背书和稳定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DCEP 与其他稳定币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与信用背书 市面上常见的稳定币,如 USDT(泰达币)、USDC(美元硬币)等,大多是由私人公司发行,其价值与美元等法定货币挂钩。这些稳定币的信用背书主要来自发行公司的信誉和资产储备。然而,由于缺乏国家层
数字人民币VS稳定币:国信用与私营创新的终极博弈,个人财富如何配置?
数字人民币VS稳定币:国信用与私营创新的终极博弈,个人财富如何配置? 水豚噜噜啦 2025-06-17 01:04 · 陕西 2025-06-17 01:04 · 陕西 一、稳定币与数字货币的关系及核心区别 1. 定义与包含关系 - 数字货币:广义上指所有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 - 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且波动性大,主要用于投资和交易。 - 央行数字货币(CBDC):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数字化形式(如中国数字人民币),兼具支付效率和监 管可控性。 - 稳定币:数字货币的子集,通过锚定法币(如美元)、黄金或算法机制保持价格稳定,用于交易结算、跨境支付等场景。 - 稳定币的核心功能:在加密市场中充当“避风港”,降低波动风险;在传统金融中提升跨境支付效率,连接法币与数字资产。 2. 核心区别 维度 稳定币 其他数字货币(如比特币) 央行数字货币(CBDC) 价格稳定性 锚定资产,波动极小 波动剧烈,投机属性强 与法币1 1挂钩,绝对稳定 发行主体 私营企业(如Tether、Circle) 去中心化网络或私人项目 中央 银行 监管强度 部分合规,需储备审计 监管模糊,高风险 完全中心化,严格监管 应用场景 跨境支付、DeFi、交易媒介 投资、价值存储 日常支付、政策工具 信任背书 抵押资产或算法机制 无外部背书,依赖市场共识 国家主权信用 举例:USDT(稳定币)的价值依赖Tether公司的美元储备,比特币的价值由市场供需决定,而数字人民币由中国央行直接背书。 二、稳定币与数字货币的未来发展前景 1. 稳定币的发展趋势 - 合规化与寡头垄断:监管趋严推动头部稳定币(如USDT、USDC)市场份额 集中,二者占比超90%。香港《稳定币条例》等政策为合规化铺路。 - 跨境支付主流化:稳定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效率远超传统银行系统,德银、蚂蚁等机构已将其整合至全球支付网络。 - 与传统金融融合:PayPal、Stripe等支付巨头布局稳定币,日本三大银行推出稳定币跨境结算系统“Project Pax”。 - 风险与挑战:需应对赎回挤兑风险(如UST崩盘)、监管政策不确定性,以及与CBDC的竞争关系。 2. 数字货币(含CBDC)的演进方向 - 央行数字货币加速落地:中国数字人民币试 点扩大,欧盟、美国探索CBDC以提升支付效率和货币政策精准性。 - 区块链技术深化应用:在供应链金融、智能合约等领域拓展,结合AI、物联网提升交易自动化水平。 - 市场分层与共存:CBDC作为“基础支付层”,稳定币服务于DeFi和跨境场景,比特币等作为投资标的。 三、核心数字货币龙头股梳理 1. 稳定币与跨境支付相关 - 四方精创(300468):参与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项目,区块链跨境结算技术领先,适配多国央行标准。 - 拉卡拉(300773):国内唯一拥有跨境人民
关于稳定币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的地位和发行问题,需要结合中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_财富号_东方财富网
眼睛蛇yanjingse 2025年06月14日 06:08 黑龙江 $恒生电子(SH600570)$ 关于稳定币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的地位和发行问题,需要结合中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说明: ### 一、稳定币**绝对不能**代替人民币 1. **法定货币地位不可动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稳定币本质上属于**私人发行的虚拟代币**,不具备法偿性,法律地位与人民币有本质区别。 2. **金融主权与监管红线** 中国法律禁止任何私人机构发行与法定货币挂钩的“代币”作为支付工具,此类行为涉嫌: - **非法发行代币票券**(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 - **扰乱金融秩序**(可能构成《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 **威胁货币主权和外汇管制体系** 3. **数字人民币(e-CNY)的官方定位**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是唯一具有法定地位的数字化人民币,其设计目的之一正是防范私人稳定币对货币体系的冲击。 --- ### 二、中国**没有合法注册的稳定币发行公司** 1. **现行政策禁止私人稳定币发行** 根据中国监管部门(央行、网信办、公安部等)联合发布的政策: - 禁止任何形式的 **ICO(首次代币发行)** - 禁止金融机构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服务(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 **境内公司发行锚定人民币的稳定币属于违法行为** 2. **技术开发 ≠ 发行权** 尽管部分中国科技公司(如蚂蚁集团、腾讯)拥有区块链技术能力: - 其区块链业务仅限于**技术服务**(如跨境贸易结算、供应链金融等B端场景) - 严格遵循“**链币分离**”原则,不涉及代币发行 - 所有业务需在央行监管沙盒内试点,禁止面向公众发行代币 --- ### 三、合规替代方案:数字人民币生态 中国官方认可的“稳定币”替代方案是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 | **主体** | **名称** | 特点 | |------------------|--------------|-----------------------------------| | 中国人民银行 | 数字人民币(e-CNY) | - 法定货币数字化形式<br>- 支持双离线支付<br>- 已在28个城市试点 | **参与机构角色**(非发行方): 1. **运营机构**:国有银行(工、农、中、建等)负责兑换流通 2. **技术服务商**: - 蚂蚁集团(网商银行):提供移动端技术支持 - 腾讯(微众银行):微信支付场景接入 - 恒生电子:金融机构后台系统对接方案 --- ### 重要风险提示 1. **境外稳
稳定币与数字人民币
稳定币与数字人民币 股海清锋 2025-06-09 09:09 · 山东 稳定币与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eCNY)是两种不同属性的数字货币,其核心区别体现在发行主体、法律地位、技术架构、应用场景及监管逻辑等多个维度。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发行主体与法律地位 1. 发行主体 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直接发行,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式,具有国家信用背书。 稳定币:多由私人企业或组织发行(如USDT、USDC),无法定货币地位,其价值通常锚定美元、人民币或其他资产。 2. 法律属性 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具有法偿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在具备接收条件时)。 稳定币属于加密资产,法律地位模糊,部分国家将其视为证券或商品,需遵守特定监管规则。 二、价值稳定性与锚定机制 1. 价值锚定 数字人民币与人民币1:1挂钩,价值完全稳定,无市场波动风险。 稳定币通过抵押资产(如法币、黄金、加密货币)或算法机制维持价格稳定,但可能
中国发行的稳定币叫什么?答案是DCEP
中国发行的稳定币叫什么?答案是DCEP 时间:2025-05-07 来源:网络 DCEP: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发行的稳定币名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 ic Payment,数字货币电子支付 ),由中国人民银行(PBOC)正式推出。作为法定数字货币,DCEP具有国家信用背书,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支付功能,旨在逐步替代部分现金流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支付系统创新。 DCEP的核心特点 - 价格稳定性:DCEP与人民币1:1锚定,其价值不会像比特币 等加密货币大幅波动,确保了 交易的稳定性。 - 法定支付能力:作为法定货币,DCEP在中国境内具备 与纸钞、硬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商家和个人必须接受其作为支付手段。 - 技术支撑:基于区块链技术,DCEP实现了高效、安全的电子支付,同时支持离线支付场景,提升了支付便捷性。 - 监管透明:由于由央行发行,DCEP的资金流向可追溯,有助于打击洗钱、逃税等非法行为,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与泰达币(USDT)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知识库中部分资料将泰达币(USDT)误认为是中国发行的稳定币,但实际上,USDT由境外公司Tether发行,与美元挂钩,且存在一定的中心化风险。相比之下,DCEP是中国政府主导的国家级数字货币项目,其背后依托的是国家信用,稳定性与合规性更高。 未来展望:DCEP的应用与发展 目 前,DCEP已在多个城市开展试点,涵盖零售消费、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应用场景的拓展,DCEP有望在未来进一步普及,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此外,DCEP还可能与其他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进行跨境合作,推动全球支付体系的革新。 中国发行的稳定币叫什么? 中国发行的稳定币名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是全球首个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它具有国家信用背书,与人民币1:1锚定,可替代部分现金流通,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高效支付功能。 延伸问题及解答: 1. DCEP与 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有何不同? DCEP是中心化法定货币,由央行发行和监管,与人民币直接挂钩,价格稳定;而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是去中心化资产,无主权信用支持,价格波动剧烈。DCEP交易需实名认证,具备可控匿名性,而比特币交易虽匿名但缺乏法律保障。 2. 中国推出DCEP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 推动数字化经济:减少现金使用,提升支付系统效率; - 增强金融监管:追踪资金流向,防范洗钱和非法交易; - 国际竞争:应对Libra(现Diem)等全球稳定币挑战,维护人民币国际化地位; - 降低货币发行成本:电子化支付可减少纸币流通的资源消耗。 3. DCEP如何确保价格稳定? DCEP的价值与人民币1:1锚定,每
2025聚合支付平台实战:四层架构破解支付困局
2025聚合支付平台实战:四层架构破解支付困局 在移动支付普及的今天,消费者扫码支付已成常态,而商户却面临多重挑战:支付渠道分散、对账复杂、营销活动难统一……聚合支付应运而生,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利器。本文将深度解析聚合支付的架构设计、技术内核及其为商业生态带来的颠覆性价值。 一、聚合支付:破解商户“多支付渠道”困局 聚合支付(第四方支付)通过整合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为商户提供“统一接入入口”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一码收款、集中管理”。其生态包含五大角色: Ø 商户:电商、实体店等收款方 Ø 聚合支付服务商(如金明源):技术整合与运营平台 Ø 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微信、通联支付等 资金通道 Ø 银行/清算机构:完成资金清算 Ø 消费者:支付终端用户 以金明源聚合支付支付平台为例,通过整合通联、银盛等支付通道,实现“多码合一”,商户无需频繁更换码牌,消费者扫码即可自动识别身份并核销优惠券,同时归集全渠道交易数据,助力邮政构建数字化金融生态。 二、核心架构解析:四层体系支撑高并发交易 聚合支付平台采用分层架构设计,兼顾灵活性与稳定性: 1. 商户层 - 商户系统:通过API/SDK发起支付请求 - 管理后台:实时查询交易、下载对账报表 2. 聚合支付平台层(核心) - 统一网关:标准化接口屏蔽渠道差异 - 智能路由:动态选择最优支付通道(成本、成功率优先) - 风控引擎:实时拦 截欺诈交易(如高频支付、异地登录) - 清结算系统:自动分账、手续费计算(支持T+1实时结算) 3. 第三方支付层 - 对接支付宝、微信、通联支付等支付接口 - 通过银联/网联完成跨行清算 4. 银行层 - 账户管理:资金存管与划转 - 结算系统:按周期向商户打款 金明源聚合支付平台技术底座:微服务架构、分布式数据库保障高并发;Kafka消息队列实现异步解耦;SSL/TLS加密+脱敏技术守护数据安全。 三、业务流程:从支付到结算的全链路闭环 以消费者扫码支付为例,核心流程如下: 1. 支付发起:用户扫码,商家调用聚合API传输订单信息 2. 智能路由:平台根据规则(如费率最低)选择最优通道 3. 域限制) 4. 数据赋能 - 归集全渠道交易流水,生成多维度经营报表 - 金明源聚合支付平台:通过交易数据分析商户经营健康度 5. 生态扩展 - 支持分账(如平台抽成、服务商佣金) - 融合营销工具(优惠券、会员积分)构建“支付+”生态 五、未来展望:从工具到生态的进化 随着技术迭代,聚合支付正从基础收单向数字化经营中台演进: - 跨境支付:整合PayPal等通道,支持外币结算 - IoT融合:云音箱、智能POS机打造无缝支付场景 - 开放银行:与金融机构深度协同,提供信贷、理财等增值服务 金明源聚合支付平台的“收单码与权益码合一”实践,正是聚合支付向生态化发展的典型范例。未来,聚合支付将成为商业 本文作者:陶然003
今年以来5家机构“退群” 支付牌照缩减至170张
央广网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中国声音 首页 > 央广网财经 > 焦点图 今年以来5家机构“退群” 支付牌照缩减至170张 2025-04-23 09:00:01来源:证券日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官网更新了“已注销许可机构”数据,山东飞银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银支付”)正式注销支付牌照,成为年内第五家注销支付牌照的机构。截至4月22日,央行已累计注销101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持牌支付机构数量缩减至170家。 资料显示,飞银支付于2014年7月份获得支付牌照,注册资本3000万元,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山东省。 “从监管视角来看,央行强化了对支付行业的风险管控,也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和监管要求。”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合规要求提升和市场竞争加剧等背景下,电子支付行业正在经历深度调整。部分支付机构因自身经营战略发生变化、盈利 能力下降,经营难以为继而主动“离场”,也有机构因难以满足监管要求而被注销牌照。这不仅是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意味着市场从粗放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纵观行业,从2011年5月份签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算起,央行总计发出271张支付牌照。截至4月22日,现有第三方支付牌照数量已缩减至170张,合计注销101张。仅从2025年看,年内累计注销5张支付牌照,并已有5家支付机构“离场”,分别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汇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及飞银支付。 从已注销支付牌照业务类别来看,预付卡业务类支付牌照注销数量较多。自2015年起至2024年,支付牌照注销数量分别为2张、3张、19张、9张、1张、4张、9张、23张、16张、10张,其中预付卡类业务机构占比超八成。 此外,也有部分支付牌照注销是因为行业内整合。比如,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并平安付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获得了央行批准,这意味着平安旗下支付牌照将由两张合并为一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当前支付牌照缩减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监管,支付机构积极响应监管要求,通过增资扩股、调整股东结构等方式,为业务拓展和产品服务创新夯实基础,无法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将被淘汰;二是部分支付机构盈利困难或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三是支付机构内部整合,也会使支付牌照缩减。 编辑:邵蓝洁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热榜 金价,已暴跌超16%!背后推手→ 2026-03-21 00:33:42 释永信被提起公诉 2026-
一文了解支付清算网络:业务、技术及安全
一文了解支付清算网络:业务、技术及安全 金融保险 放之 2025-04-05 简单记录一下清算网络(卡组)相关的技术及安全。 0x00 引言 清算网络作为支付业务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转接和清算两项主要的功能。目前全球比较有名的清算组织包括Visa(维萨),Mastercard(万事达),American Express(美国运通,以下简称AMEX),Discover(大莱),银联(UnionPay)。 国内的清算交易组织,还包含网联(NUCC),其中银联主要负责银行卡支付相关,网联主要负责非银支付,出于对三方支付监管的需求而成立,并逐渐通过清算网络完成了收单侧断直连和发卡侧的断直连。如果从系统维度,还应包含城银清算支付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等。 AMEX和MasterCard分别于2019年和2023年在国内获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其中AMEX和连连数科共同出资并和银联进行合作,而MasterCard则是和网联进行合作。通过该方式使国外卡组能够在国内得以开展业务。这类公司,业内也称之为Joint Venture(以下简称JV)。与此同时,复杂的组织形式和多方的协作问题以及跨境数据的流动也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问题。本篇将从架构师视角进行总结,并一探究竟。 0x01 业务篇 这里并不会从市场视角讨论业务,例如:理财,消金,信贷等等;而会关注于支付场景的参与方,以及常见的交易行为。且 以下场景均是基于Retail payments 零售支付(Payments between non-financial institutions (e.g. private households, non-financial corporations or government agencies) are normally classified as retail payments.)业务场景讨论的。 1. 支付中的参与方 出于对业务的了解,我们先从日常的几个生活场景来看支付的过程中存在哪些参与方: 企业按月将工资存进员工的银行账户; 从ATM或者柜台进行取钱,把银行存款变成法币; 使用现今购买一杯奶茶,把现金交给店员; 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等第线上三方支付工具购买一杯奶茶,顾客出示付款码【被扫】,或者【主动】扫描店铺的二维码进行支付从银行卡扣款进行支付或者从余额扣款进行支付(即可以是【主动】扫码,也可以是); 使用美团买券,从银行卡进行扣款。 商户核销券,并给出对应 使用银行卡APP进行支付 那在这些支付过程中,显而易见的存在,顾客,商户,支付平台(收单),银行(发卡)。 实际在此背后的则还有一个机构叫做卡组。卡组的主营业务就是负责将对应的支付信息通过对应的路由机制,把相应的数据送到对应的银行里去,并负责完成相应的清结算(包含清分和结算)。在这种模式下,如果发卡和卡组都是一家机构的
支付圣经,还不清楚网联,银联的差异吗
支付圣经,还不清楚网联,银联的差异吗 三个包子 2025-03-02 银联(中国银联)和网联(网联清算有限公司)是中国支付清算体系中的两大核心机构,但它们的定位、职能和服务范围有明显区别。 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差异 1. 成立背景与时间 银联(中国银联): 成立于2002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内8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是中国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的核心组织,早期目标是实现银行卡的全国联网通用。 网联(网联清算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设立,股东包括央行直属机构、支付宝、财付通(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成立的目的是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的网络支付业务纳入统一清算监管。 2. 核心职能 银联: 负责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如POS机刷卡、ATM取现等)。 建设并运营银行卡跨行交易网络,制定银行卡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 推动银行卡的普及和国际化(如发行银联卡、拓展海外受理网络)。 网联: 专门处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清算(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线上交易)。 实现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接连接,终结此前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混战”模式,便于央行监管资金流向。 3. 服务对象 银联: 主要服务银行、商户和持卡人,连接银行与商户的支付场景(如刷卡消费)。 银联卡持卡人通过银联网络完成跨行交易。 网联: 主要服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等),处理其与银 行之间的资金清算。 用户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或线上消费时,资金清算由网联完成。 4. 清算模式 银联: 采用传统的“四方模式”:发卡行→银联→收单行→商户。 交易路径清晰,主要针对银行卡交易。 网联: 采用“三方模式”的升级版:用户→支付机构→网联→银行。 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必须通过网联平台清算,避免支付机构绕过监管。 5. 业务范围 银联: 以线下场景为主(如POS刷卡、ATM取现),近年来也拓展到线上(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 国际化程度高,银联卡可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网联: 专注线上支付场景(如电商支付、扫码支付),不涉及线下银行卡交易。 主要服务于境内支付市场,监管属性更强。 6. 监管定位 银联: 市场化运作的企业,但受央行监管,早期承担了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政策任务。 网联: 定位为金融基础设施,由央行直接监管,核心目标是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防范支付风险(如资金池、洗钱)。 7. 对市场的影响 银联: 推动了中国银行卡的普及,打破了早年银行间各自为政的局面。 与Visa、Mastercard竞争,提升中国支付系统的国际话语权。 网联: 终结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野蛮生长时代,统一了清算通道。 增强了对支付机构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总结 对比维度 银联 网联 成立时间 2002年 2017年 核心业务 银行卡跨行清算 第三方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接入银联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 双方携手优化移动支付便民服务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接入银联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 双方携手优化移动支付便民服务 新华网客户端 132.9万 · 2025-02-26 近日,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接入中国银联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实现支付体验焕新升级。双方秉持开放共赢理念,依托科技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付体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100家商业银行的115款App已经接入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 此次焕新升级后,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用户可便捷地在京东、携程、铁路12306、叮咚买菜等300余家银联线上支付商户进行付款,后续还将上线权益精选、车主生活等内容场景及银联线下受理网络服务,助力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服务经营提质升级。 双方将深化用户经营合作,共同助力政府“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联合开展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包括新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网络支付服务享支付立减、使用中国银行银联卡在线上优质商户支付立减、“以旧换新”政府消费券叠加等,以实际举措激发消费活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国银行客户提供切实优惠和便利服务体验。 中国银联锚定“平台化、数智化、全球化”战略目标,积极携手商业银行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统一的支付体验。下一步,中国银联将通过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加强与中国银行在发卡、绑卡和用卡境内外一体化合作,依托“云-管-端”理念,积极开展打造价值网络、信任网络和效益网络实践,为支付和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杨萌)
银联收单清算体系和处理流程
银联收单清算体系和处理流程 看了tenfyguo《互联网金融系列-支付清算体系例子》,这篇文章介绍了中国清算支付两层结构: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结算,以及银行机构间资金清算,并且以收单清算流程为例,讲解了银联清分计算规则,清算、结算原理。想必大家看完以后,对整个银行卡支付收单完整的处理流程比较模糊,该篇文章力求从参与方、处理对象、处理系统、业务流程呈现完整支付清算流程。 业务场景示例(银联清算基础知识PPT中的例子): 整个收单场景涉及以下几部分内容: 参与方 银联、发卡行、收单行、消费者、商户 账户 消费者结算账户、商户的结算账户、各机构(银联、银行)在人行的清算账户 各机构的手续费收入 发卡行:执行交换费,其实就是调用接口的费用。 银联:转接费 收单行:收单费用=总手续费-交换费-转接费 涉及系统 收单行交易终端及收单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CUPS),发卡行、收单行结算系统,银联清算系统,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 主要处理流程 一、联机交易处理流程 1、收单行交易系统将消费报文发送CUPS,CUPS将指令转发至发卡行。 2、发卡行检查用户结算账户头寸(信用卡可用额度),进行账户扣款,完成实时结算,并将回复报文发送CUPS。 文章来源:https://blog.csdn.net/chaierjian/article/details/52304721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我的编程经验分享网邮箱:chenni525@qq.com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
龙支付聚合支付商户收单产品
龙支付聚合支付商户收单产品 2024-12-02 17:49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一、业务整体介绍 龙支付聚合支付收单产品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推出的全新收单产品,为合作商家提供一站式收银服务,通过一台智能POS机整合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等市场上主流的支付产品。消费者在商家消费时可自由选择传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手机PAY等各类支付方式向商家付款,其中二维码支付支持动态二维码(POS扫描客户二维码)、静态二维码(客户扫描商户扫码)两种模式,支付方式灵活多样。 二、产品适用商户场景介绍 (一)统一收银模式 对购物中心、商超、百货商场、连锁等有统一收款需求的商户,我行提供MIS收银系统一体式金融支付解决方案。该系统充分利用商户内部的收银系统和成熟的银行卡网络,将银行卡消费纳入商户MIS系统进行自动化计算及管理,构建起商场和银行实时消费的快速通道,同时减少企业管 理成本,提高企业对账效率。双方需要网络专线对接。 (二)自主独立收银模式 针对普通商户我行免费提供智能POS机和全渠道聚合支付服务,如有外卡支付需求的商户将开通万事达、维萨、运通、大莱等外卡收款。 (三)大商户数据共享模式 对专业市场、购物中心非统一收银但又有经营数据需求的管理方可以提供场内商户(需建行收单才可以)的交易流水情况,供管理方进行业务数据分析参考。双方需要网络专线对接。 1.场内商户自主收银模式需为建行收单且取得商户同意数据共享的授权。 2.大商户模式,我行与经营管理方签订收单合作,经营管理方作为统一平台大商户,场内商户为平台下面的子商户,每个商户有独立报表,平台可以获取场内商户的交易数据并反馈给各子商户。资金由建行T+1统一清算场内给各子商户,平台方不触碰资金,商户对资金清算无感,同自主收银模式。 (四)特色程序接入模式 对市场管理方或行业商户、品牌连锁商户有个性化管理系统的,建 行免费提供的智能POS终端可支持商户行业APP植入,双方提供接口进行开发对接,应用植入后,POS终端每笔交易与商户销售系统订单实现一一对应,无需商户手工记账。 三、收费介绍 目前市场商户收单业务手续费银行卡手续费为0.6%,借记卡20元封顶,贷记卡不封顶;移动支付手续费微信、支付宝均为0.4%。我行可以根据客户的交易规模和存款贡献情况给予适当的优惠。 四、账务处理 所有渠道交易均于T+1日清算入账。建行系统于T+1日上午9:00前自动推送T日账单至商户指定邮箱,账单按照交易时间顺序逐一显示商户T日交易明细,并明确标识了各渠道、各类型交易,便于商户对账。如商户需集中处理各门店账务,建行可提供门店账单的整合服务,将各门店独立账单合成一张报表进行展示,提高商户账务处理效率。 五、增值服务赠送 对选择建行收单的商户,根据不同的商户需求,我行可以免费提供相应的行业应用系统,如餐饮类商户点餐通、开票通等。
SWIFT GPI (Global Payments Innovation)
Trade Finance: A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uses SWIFT GPI to track and receive payments for goods exported globally, reducing delays and improving cash flow.Remittances: An international remittance service provider leverages GPI to offer faster, more affordable transfers to customers sending money across borders.Future Outlook and TrendsThe future of SWIFT GPI lies in further integration with emerging technologies like blockchain and API-based banking services, potentially leading to instant global payments. Collaboration with fintech companies and the expansion into low-value personal payments and e-commerce are also anticipated trends.This page was last updated on December 2, 2024.
震惊!能预计到账时间?定位汇款?识别真假水单?外贸收款的“火眼金睛”是……
和简称。 早期,跨境汇款到账一般需要7-10天,汇款速度非常慢、扣费不透明、信息传递不完整…… 一笔汇款是否已安全汇至对方账户、何时汇至对方账户、到账金额及手续费是多少、对方是否发出收款回执……诸如此类的问题,比比皆是! 为了提升跨境汇款的服务效率,2017年,SWIFT联合全球大型银行组织发起全球支付创新项目GPI,通过建立银行间SWIFT GPI 业务圈,遵循共同设计的业务规则, 实现资金当日到账、收费透明、汇款状态可跟踪、汇款信息完整传递,大幅改善国际支付体验。 1 汇款速度快 GPI可以大幅提升支付速度。50%的交易在30分钟内完成,96%的交易在24小时内完成。 2 费用透明,能够获取完整的扣费信息 过去,中间行费用是一笔糊涂账,客户无法获知中间行扣费信息。对外贸企业来说,将影响正常的财务成本核算。例如,一笔1万美元的汇款,最终到账9965美元,扣费35美元,但35美元的费用究竟由几家银行扣收、各家银行分别扣收多少?外贸企业无从得知…… GPI上线后,中间行扣费一目了然,外贸企业可以清楚地看到扣费详情,也便于进行财务成本核算。 3 汇款全程可追踪 随时了解汇款节点和进程 对于任何跨境交易,外贸企业都希望资金能够准确到达收款人,并且金额与汇款机构约定的金额保持一致。GPI确保一致且可靠的交易,即使涉及多个国家地区、以及银行机构等,也能保持一致。 4 安全 全球范围内,已由 4,450 多家金融机构组成的社区试用和测试过GPI,超过 1,085 家银行已加入该服务,客户付款可使用近150多种货币,跨越超过2,744个国家/地区。SWIFT上,超过82%的付款都是通过GPI发送的,每天,数千亿美元的支付交易都通过GPI发送。 “客户第一”一直是XTransfer的首要服务准则。 为帮助中国外贸企业更好地掌握收款入账进度,早在2021年,XTransfer 就重磅上线了【GPI在途收款】查询功能。一经上线,就得到了众多外贸人、以及深耕外贸行业多年老鸟们的好评和实名推荐! 为进一步提升外贸老板们的客户体验,XTransfer【GPI在途收款】功能重磅升级,助您智能解读收款情况! ● 新增GPI当前状态 外贸老板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笔收款的当前状态,在途中、已经到收款行、已入账等,一目了然! ● 新增汇款的预计到账时间 ● 新增异常提示 已到达收款行但未入账?可能是资金处于银行处理状态或触发人工审核,老板们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电话哦~ ● 优化收款人信息/中间行链路等信息显示 在途收款详情页新增涉及银行及其swift code、付款行所在地、收费模式等展示,可以更加直观地表现资金当前状态哦~ ● XTransfer国际化用户也可使用 现在,XTransfer国际化用户也可以在电脑端和APP端,使用XTransfer 【GPI在途收款】查询功能! 连续8年专注B2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和原则。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旨在全面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支付机构的准入、业务规则、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总体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条例》配套的重要部门规章,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细化《条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要求,推动行政许可工作依据充分、流程规范、公开透明。优化变更事项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二是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监管工作的延续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明确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设置较为充足的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统筹发展与安全,结合市场实际,合理适度提高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提升支付机构风险防御能力,引导其回归本源,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细则》共设置六章、七十七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和监管权限。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明确支付机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管理、分支机构备案等事项。第三章《支付业务规则》,细化支付业务分类方式和新旧分类衔接关系、制度完备性、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要求等。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重大事项和风险事件报告、执法检查等适用的程序规定,强化支付机构股权穿透式监管。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支付机构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行为的处罚权限和措施等。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过渡期安排等。 三、《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设置了不同的过渡期时长,有何考虑?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实施细则》将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拟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外,个别支付机构需要一定时间调整以满足净资产有关要求,为确保平稳过渡,《实施细则》对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要求也设置了同等时长的过渡期。 考虑到1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分别于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离《实施细则》施行日较近,为保障这两批次支付机构具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实施细则》将其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四、《实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贷平台合作;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具备完善的风控手段与内控管理;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实现监管套利。非持牌机构不得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从业机构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严厉打击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 (四)第三方支付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五)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 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其他各类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互联网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须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六)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明确整治责任,加强工作协调 (一)管委会总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组织实施。按照市上部署,管委会成立安康高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高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牵头高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分领域牵头部门成立高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高新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88号)精神,扎实开展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我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风险情况,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经营行为,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有力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整治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协作,明确界限、守住底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边整边改、着眼长远的工作原则,实行“穿透式”监管方法和“注册地”归口管理,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公平公正地开展整治。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各地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贷机构;以网贷名义开展经营,涉及资金归集、期限错配等行为,脱离信息中介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互联网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合作业务或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均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满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业务须符合直接借贷标准,不得触及业务“红线”,即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贷、代替客户承诺保本包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 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要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原、创新支付服务,不得变相吸收存款赚取利息收入。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推动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逐步取消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处理业务模式,确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落地。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对于业务许可存续期间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长期连续停止开展支付业务、客户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4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开展支付业务的情况等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核实本条规定的审慎性条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第七条 本细则第六条所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从事犯罪活动,影响恶劣;或者存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情形;或者存在《条例》第五十条任一情形和第五十一条除第一项、第五项之外的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一)司法机关认定主动为非法活动提供支付服务,拒不整改或者性质恶劣。 (二)伪造系统数据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导致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 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条例》施行前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认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八条 根据《条例》第八条,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人民币1亿元基础上,按下列规则附加提高: (一)仅从事本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为人民币1亿元。 (二)仅在住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本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无需附加。经营地域范围在其住所所在地以外每增加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增加人民币500万元。经营地域范围超过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为人民币1亿元。但是,仅从事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或者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经营地域范围预付卡受理)的,注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根据业务类型和经营地域范围,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加总计算。 第九条 申请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住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拟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拟申请支付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等。 (二)公司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或者公司资本情况材料。 (四)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材料。 (五)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材料。 (六)拟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退出预案以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材料。 (七)支付业务发展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材料。 (九)支付业务设施材料。 (十)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材料。 (十一)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第十条 本细则第九条所称主要股东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股东关联关系说明材料,以及股权结构和控制框架图。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履历。 (三)财务状况和出资情况说明材料,含出资方资金来源说明,以及最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个人财务状况说明。 (四)无重大违法违规材料,含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以及其他能够说明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的相关材料。 (五)诚信记录良好材料,含企业或者个人征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