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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7月2日

聚焦“外包内用”“外卡内绑” 网联清算公司优化支付服务

聚焦“外包内用”“外卡内绑” 网联清算公司优化支付服务 2024-07-03 记者 张莫 实习生 周润楷 来源: 经济参考网 记者日前从网联清算公司获悉,其致力于为外籍来华人员提供更便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联合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卡组织等经营主体,创新和推广“外包内用”“外卡内绑”等业务。 网联平台与境外钱包机构合作,支持外籍来华人员在境内使用境外钱包App支付,实现“外包内用”。目前,“外包内用”业务已接入我国港澳地区、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蒙古、韩国以及一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主流或常用电子钱包App。 今年上半年,“外包内用”业务新增哈萨克斯坦Kaspi银行和巴基斯坦NayaPay两家合作机构,总交易笔数达到2875.18万笔,交易金额53.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9倍、7.67倍,为各国来华人员经贸合作及旅游消费提供了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自接入“外包内用”业务以来,哈萨克斯坦消费信贷规模第一的Kaspi银行用户来华扫码消费量不断提升,近期日均成交量近5000笔。 除电子钱包外,网联平台还针对外籍来华人士用银行卡支付的习惯,创新推出“外卡内绑”业务,支持境外居民将境外银行卡与境内支付App绑定,实现境内无卡消费。 自“外卡内绑”业务上线以来,累计服务超200万境外用户。今年1-6月,交易笔数3738.18万笔,交易金额54.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5倍、8.03倍。受近期电商平台大促刺激,“外卡内绑”业务交易显著增多。仅6月15日当日就成交32万笔,交易金额4785万元,业务规模达到历史最高峰值。 通过与马来西亚央行旗下金融基础设施PayNet公司合作,网联清算公司一次性接入其8个成员机构电子钱包App。由境内外机构点对点对接发展为国家间金融基础设施间“网络对网络”的合作模式,实现优化支付服务“由点及面”,极大提升了接入效率和合作质量。 据悉,下一步,网联清算公司将立足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定位,持续全力推进优化支付服务工作,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卡组织深化合作,实现优化支付服务扩面、提质、增效、控险,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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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6月28日

三部门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

三部门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 2024-06-28 22:08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8日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公告,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公告明确,金融监管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证监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根据公告,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公告明确,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8日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公告,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公告明确,金融监管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证监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根据公告,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公告明确,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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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6月28日

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三、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四、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调整有关部署,现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二、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三、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四、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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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6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

、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三、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四、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调整有关部署,现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二、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三、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四、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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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6月14日

深圳数字金融产业“金玉满堂”

至2023年末,罗湖区已在口岸地区布设了17台数字人民币硬钱包自助发卡机,累计为2.5万名来深港人发放了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卡。 深圳与香港一衣带水,深圳数字金融的探索也延伸至跨境业务与服务。 例如,为方便境外人士在银行网点快捷办理购汇及汇出业务,有效提升用户体验和银行风控水平,微众银行助力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推出“基于区块链的境外人士收入数字化核验产品”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区块链和数据分析技术,将税务和人才补贴等数据加密上链存证,实现深圳就业的境外人士薪酬信息真实性的非接触式验证。 国内首家数字银行微众银行,自诞生以来便以科技为核心发展引擎,持续在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的底层算法研究和应用开展攻关,科技人员占比始终保持在50%以上,历年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约10%,累计申请发明专利超过3600项。 依托于突出的数字技术能力,多年来,微众银行积极支持若干国家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例如珠三角征信链、大湾区首个跨境数据验证平台、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基于区块链的境外人士收入数字化核验产品”公共服务平台等,覆盖政务、金融、医疗、双碳、跨境数据流通等众多领域,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等方面持续贡献力量,助力推动全行业数字化转型。 财付通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用户在数字人民币APP的“钱包快付”功能下开通微信支付,即可在微信小程序、视频号场景内,自主选择已开通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目前已覆盖出行、餐饮、零售、便民服务等众多场景。微信小程序、视频号等场景商户持续拓展接入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跨境支付服务体验,腾讯也积极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基于金融科技能力和现有跨境业务资源,从出境与入境方向探索试点应用项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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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6月10日

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业务许可被依法注销后,该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 第七条 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其股权结构应当清晰透明,不存在权属纠纷; (三)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 (五)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 度、退出预案以及用户权益保障机制;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等因素,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第九条 申请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支付业务许可证应当载明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类型和经营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 申请人收到支付业务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领取营业执照。 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以上未开展支付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注销支付业务许可。 第十二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要经营场所应当与登记的住所保持一致。非银行支付机构拟在住所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线下经营的特约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本条例所称特约商户,是指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服务协议,由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协议为其完成资金结算的经营主体。 第十三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业务类型或者经营地域范围;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住所; (三)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变更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五)合并或者分立。 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办理前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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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6月4日

#支付牌照

#支付牌照 央行批准平安壹钱包旗下两张支付牌照合并 央行再注销3张支付牌照:百联优力去年被罚没超6000万 腾付通支付牌照被央行“不予续展”,今年央行已注销5张牌照 第五批18家支付牌照续期结果公布:12家续展,2家中止审查 第四批79家支付牌照续期结果:52家续展,8家中止审查 支付并购,从牌照到聚合 1.18亿元拿下支付牌照,B站有何阳谋? 这张支付牌照4.5亿被卖 央行公布首批27张支付牌照续展结果,24家通过 央行正式注销这张支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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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5月30日

深化跨境试点、场景不断拓展 数字人民币试点再进一步

深化跨境试点、场景不断拓展 数字人民币试点再进一步 经济日报 2024-05-31 07:44:18 □ 本报记者 勾明扬 近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进一步扩大数字人民币在香港的试点范围,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和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并通过电子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为数字人民币钱包充值。 与此同时,“转数快”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营运的数字人民币央行端系统的互通,也是世界上首个快速支付系统与央行数字货币系统的连接。 业内人士表示,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将会为香港及内地居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及崭新的跨境支付选择,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 深化跨境试点 今年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了6项金融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内地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深化内地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些举措涉及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资金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合作等 多个方面,可以概括为“三联通、三便利”。值得注意的是,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为香港和内地居民企业带来更多便利,正是举措之一。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香港金融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场景方面一直保持着紧密合作,这次试点也说明了双方合作进一步扩大,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转数快”与央行端系统的互通也很有代表性,此次互通的成功,为以后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发展,以及与其他支付系统整体的连接积累了宝贵经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 据了解,本次试点范围扩大后,用户现在只需拥有香港手机号码,便可以在香港开立并使用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数币钱包可用于跨境支付,但不可用作个人之间的转账。香港用户可通过本地17家零售银行经“转数快”为钱包充值,并在大湾区和内地其他试点地区使用数字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结算公司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转数快”系统累计有1437.52万个账户登记。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香港成为首个数字人民币的跨境试点,多家中外资银行积极参与,有助于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数字人民币试点扩容可以为香港和内地的居民、企业提供更安全便捷、更有效率的跨境支付模式,有助于推动香港和内地更紧密联系。 与此同时,数字人民币与内地传统电子支付正在开展条码互通工作,香港居民将来也可以有更多消费选择。香港金融管理局也会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共同探讨通过实名认证让香港居民升级数币钱包,以及推进更多支付上的互联互通,为用户(包括个人及商户)提供更便利的支付体验。同时,也会共同探索企业的应用场景,以便利跨境贸易结算。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我们会继续与中国人民银行紧密合作,逐步扩充数字人民币的应用范围,丰富香港居民可使用的数币钱包功能,并推动更多零售商户接受数字人民币,便利居民的跨境零售支付。 场景不断拓展 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了专门团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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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5月30日

银联国际加快提升来华支付便利性 开通日本乐天银行手机银行App支持银联二维码

银联国际加快提升来华支付便利性 开通日本乐天银行手机银行App支持银联二维码 2024-05-31 银联国际今日宣布,已与日本乐天银行(Rakuten Bank)合作开通后者手机银行App支持银联二维码支付。现在乐天银行用户可直接使用手机银行App在本地、来华或跨境消费时扫银联二维码完成支付。银联也成为首个为当地居民提供二维码支付服务的中国支付品牌。 据日本媒体调查,近年来移动支付在日普及率增长迅速,其中二维码是广受欢迎的支付方式之一。随着此次合作落地,当地消费者只需在乐天银行手机银行App内申请银联虚拟卡,即可开通银联二维码支付服务。银联二维码具有“跨境通用”的特点,这意味着用户不仅可在当地60万商户扫码支付,还可在全球46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日常消费和跨境支付体验全面升级。 此次合作是“锦绣行动2024”启动以来,银联提升外籍人员来华支付便利性的最新成果,也是银联助力日本支付产业数字化升级的范例。乐天银行是日本头部网络银行,账户开设规模突破1500万个(截至2024年2月)。通过与银联合作发行虚拟卡,乐天银行手机银行App实现了二维码支付功能,用户金融支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同时这一合作也将进一步带动银联本地化业务发展,吸引更多当地客群申领使用银联卡。目前银联卡在日本商户POS受理覆盖率已达80%,本地发卡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银联国际发挥自身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势,积极与全球支付产业合作,将安全便捷的移动支付服务对象拓展到境外居民。在日韩、东南亚、南亚、欧洲等境外35个国家和地区,已落地约200款银联合作钱包,成为境外人员青睐的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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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5月19日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20 | 来源: 中国信用 | 浏览次数:511 | 专栏: 国家动态 分享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3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支付为民”,监管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领域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要紧密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把握支付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公平与效率、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立足国情、民情推动支付体系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中国信用 |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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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5月15日

银联和云闪付是一回事吗(银联和云闪付有什么区别)

银联和云闪付是一回事吗(银联和云闪付有什么区别) 银联和云闪付是否是一回事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对这两个金融服务品牌的关系感到困惑。事实上,虽然银联和云闪付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它们在功能和业务范围上各有特点。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联和云闪付,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两个品牌。 银联介绍 银联,即中国银联,是中国最大的银行卡支付组织,于2002年成立。银联主要负责制定和管理银行卡交易的标准,为银行和商户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银联的业务覆盖全球,包括银行卡的发行、清算和结算。此外,银联还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如借记卡、信用卡和预付卡。银联卡在国内外都受到广泛接受,使持卡人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支付和交易。 云闪付简介 云闪付是银联推出的移动支付服务品牌,于2015年正式上线。云闪付是一个基于移动端的支付平台,旨在提供快速、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用户可以通过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并通过手机进行支付、转账、充值、缴费等操作。云闪付支持线上和线下多种场景下的支付,包括扫码支付、NFC支付、声波支付等。它不仅支持银联卡,还支持其他银行的银行卡。 银联和云闪付的关系 银联是云闪付的母公司,云闪付是银联推出的移动支付品牌。因此,银联和云闪付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云闪付依托银联的支付网络,为用户提供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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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支付5月14日

尚权研究丨田笑:浅析非法第四方支付的刑事法律风险

蛮生长”到“统一监管”的发展过程。近年来,不乏有第四方支付服务商突破法律红线,在利益的驱动下从事非法支付结算服务,甚至为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支付结算服务。本文主要结合实务案例浅析“非法第四方支付”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何为“第四方支付” “第四方支付”又称聚合支付,是介于商户和第三方支付之间,通过工具、App以及网站等渠道聚合相关银行、第三方支付和相应平台的新型支付方式,从而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1相较于提供资金清算通道的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支付等)而言,聚合支付不进行资金清算,其相当于第三方支付通道的集成平台,提供优化的衍生服务。 以通过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类型机构备案的Ping++为例,其整合了全渠道支付收款、钱包账户管理、合规分账等服务于一体,将不同支付方式的收单融合成一个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商户的二维码即可选择多种支付方式。不难发现,第四方支付具有灵活性、便捷性、可定制性等优点。在此过程中,聚合支付平台仅提供支付通道资源,本身并未形成资金池,其营利模式包括向第三方支付渠道收取手续费(返佣)、收取有偿增值服务费等。 然而,随着聚合支付市场的饱和,加之利润微薄,不少平台以聚合支付为名,开始从事违规“二清”,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接入持证机构,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 开展商户资金清算”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将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聚合支付平台拥有或实际控制的账户,再由聚合支付平台通过其他途径完成对商户入账。 为了整顿聚合支付行业存在的各种违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早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等文件。其中,《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聚合技术服务商严格定位为收单外包机构,并列出四种禁止性行为,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 为了进一步强化聚合支付服务机构的合规意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2020年8月27日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范围、申请备案的条件及流程等内容。同年9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式上线“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确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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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5月12日

“信”要闻 |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信”要闻 |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13 | 来源:中国信用 | 专栏:工作动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3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支付为民”,监管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领域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要紧密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把握支付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公平与效率、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立足国情、民情推动支付体系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中国信用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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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5月10日

万事网联开业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再提速

万事网联开业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再提速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记者 李国辉 发布日期:2024-05-10 08:20 5月9日,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网联”)宣布正式开业,在中国境内启动运营万事达卡品牌银行卡清算业务,协同成员机构发行境内外通用的万事达卡品牌银行卡,并拓展收单业务。 万事网联由万事达卡和网联清算公司合资成立,于2023年11月17日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万事网联是继连通公司之后,在我国开业的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对于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万事网联公司董事长、万事达卡国际总裁凌海表示:“随着本地业务的全面开启,万事网联和万事达卡将致力于更紧密地携手各界伙伴,为中国广大消费者和各规模企业提供更丰富的选择和更可观的价值。” 记者注意到,开业当天,已有十多家银行同步上线了30多个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万事 网联表示,将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其他合作伙伴一起,助力卡基市场建设和卡基生态完善,推动提升支付便利性,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进一步提速 “万事网联正式开业,成为继中国银联、连通公司之后我国第三家银行卡清算机构,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迈上了新征程,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进入金融基础设施开放的新阶段。”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回顾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步伐,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宣布从2015年6月1日起,符合要求的内外资机构可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在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这揭开了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全面开放的序幕。 202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向连通公司(美国运通与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核发了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当年8月,连通公司在中国境内正式开始 商业运营。这是正式入局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的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2023年11月,万事网联获得金融管理部门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这标志着我国支付清算领域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速,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 “万事网联开业是我国支付清算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事件,意味着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最为关键的清算组织环节,进一步体现出开放性和竞争性特点,将有助于推动跨行转接清算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说。 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董希淼认为,这表明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将持续推进和深化,推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金融基础设施开放的新阶段,将在客观上推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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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5月9日

万事网联开业 将推境内外通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

万事网联开业 将推境内外通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4-05-09 14:13 原标题:万事网联开业 将推境内外通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 中新社北京5月9日电 (记者 夏宾)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万事网联”)9日宣布正式开业,在中国境内启动运营万事达卡品牌银行卡清算业务,协同成员机构发行境内外通用的万事达卡品牌银行卡,并拓展收单业务。 万事网联由万事达卡和网联清算公司合资成立,于2023年11月17日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开业后,万事网联将授权发卡银行向市场推出境内外通用的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万事网联还将在万事达卡全球超过1.3亿商户的广泛受理网络基础上,协同各收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中国境内铺设全渠道收单网络,为持卡人提供境内外快捷安全的支付体验。 万事网联公司董事长、万事达卡国际总裁凌海说,随着本地业务全面开启,万事网联和万事达卡将致力于更紧密地携手各界伙伴,助力中国进一步构建安全可信、有韧性且鼓励创新的数字化生态。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认为,万事网联公司正式开业运营,有助于实现银行卡清算服务的优势互补,更好为境内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支付服务,同时也有利于中国金融业更好对标国际准则,促进行业良性竞争,提升境内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中国官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表明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将持续推进和深化。 董希淼说,可预计的是,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将以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多种形式展开,也不排除境内更多中资机构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可能性,银行卡清算市场将迎来百花齐放局面。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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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动态5月9日

我国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万事网联今天正式开业

我国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万事网联今天正式开业 2024-05-09 09:10 2025-05-27 19:0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9日,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是继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在我国开业的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万事网联公司由美国万事达卡公司和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美国万事达卡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支付科技公司,支付处理网络遍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了解,开业后,万事网联将授权发卡银行向市场推出境内外通用的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准备发行“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同时,万事网联也将协同各收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中国境内铺设全渠道收单网络,为持卡人提供境内外快捷安全的支付体验。随着国内收单网络的完善,“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除了可在国内使用,还可以 通过境外万事达卡受理网络在全球超过1.3亿商户进行消费。 网联清算公司表示,将支持万事网联开业后的各项工作,助力万事网联为消费者提供高水平支付解决方案。据记者了解,“中国万事达”银行卡将和银联卡类似,可以方便地绑定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曾表示,银行卡市场开放是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我国支付清算服务更加开放化、国际化发展,为产业各方提供多元化和差异化的服务。批准设立万事网联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我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又一具体反映。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责任编辑:单晓冰) 我国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万事网联今天正式开业 9日,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是继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在我国开业的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万事网联公司由美国万事达卡公司和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于2023年 11月17日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美国万事达卡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支付科技公司,支付处理网络遍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了解,开业后,万事网联将授权发卡银行向市场推出境内外通用的全新“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准备发行“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同时,万事网联也将协同各收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中国境内铺设全渠道收单网络,为持卡人提供境内外快捷安全的支付体验。随着国内收单网络的完善,“中国万事达”银行卡产品除了可在国内使用,还可以通过境外万事达卡受理网络在全球超过1.3亿商户进行消费。 网联清算公司表示,将支持万事网联开业后的各项工作,助力万事网联为消费者提供高水平支付解决方案。据记者了解,“中国万事达”银行卡将和银联卡类似,可以方便地绑定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曾表示,银行卡市场开放是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我国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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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支付5月8日

【5.15经侦宣传日】警惕“第四方支付平台”被非法应用!

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故第四方支付平台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获取相关支付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从事支付业务。 但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聚合支付被严格定位于“收单外包机构”,其中规定“收单机构不得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因此,第四方支付平台一旦越过规定的红线从事上述业务,即变成非法平台。 加强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和治理刻不容缓。作为第四方支付平台,也要约束自身行为,未获得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不得开展相关业务;应当自觉遵守反洗钱和商户资质审核义务;应当遵守监管政策,建立合法合规的内部管理制度。 原标题:《【5.15经侦宣传日】警惕“第四方支付平台”被非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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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支付5月8日

【5.15经侦宣传日】警惕“第四方支付平台”被非法应用!

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故第四方支付平台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获取相关支付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从事支付业务。 但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聚合支付被严格定位于“收单外包机构”,其中规定“收单机构不得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因此,第四方支付平台一旦越过规定的红线从事上述业务,即变成非法平台。 加强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和治理刻不容缓。作为第四方支付平台,也要约束自身行为,未获得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不得开展相关业务;应当自觉遵守反洗钱和商户资质审核义务;应当遵守监管政策,建立合法合规的内部管理制度。 原标题:《【5.15经侦宣传日】警惕“第四方支付平台”被非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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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5月5日

【国内动态】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国内动态】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5/06 | 专栏 : 国内动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3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支付为民”,监管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领域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要紧密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把握支付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公平与效率、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立足国情、民情推动支付体系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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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5月1日

5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5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发布时间:2024-05-01 10:12 来源:中国政府网 事关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重要新规施行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对其重大事项变更也实施许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二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强化支付账户、备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三是加强用户权益保障。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协议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明确信息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等有关要求。四是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详细阅读: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新规,5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细化实化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详细阅读: 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新规,5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保密法体现出对于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的重视,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此次修订还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应按规定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为适应当前涉密人员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此次修订补充细化了涉密人员基本条件、权益保障和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详细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文) 《节约用水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详细阅读: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节约用水条例》 5月1日起对8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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